教學目標

1.批判性思考、創意、構思、探究及數學推理的能力和運用數學建立及解決日常生活、數學或其他情境的問題之能力;

2.透過數學語言與人溝通,具備清晰及邏輯地表達意見的能力; 

3.運用數字、符號及其他數學物件的能力; 

4.建立數字感、符號感、空間感、度量感及鑑辨結構和規律的能力;及 

5.對數學學習持正面態度及欣賞數學中的美學及文化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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