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管理

⇒ 學校管理架構

   本校法團校董會賦予校長職權,管理學校,設立學校行政統籌委員會,協調校內行政事務;
   並成立教務及課程發展委員會及學生事務委員會,統籌學校日常工作。

⇒ 法團校董會 / 校董會

   本校實行「校本管理」十多年,組織完善,並已成立法團校董會。校長、教師代表、
   家長代表及校友代表均為法團校董會成員,與其他熱心教育的校董及專業人士,
   以學生利益為依歸,共同商議學校事務。
Top